2009年12月於哥本哈根舉行氣候變遷會議時,由於美國與中國大陸乃世界上最大的能源使用者、進口者及污染者。世界知名麥肯錫(Mckinsey)顧問公司在其季刊(Mckinsey Quarterly 2009 NO.4)中以專題報導建議兩國應共同合作,才可順利發展電動車輛、聚光型太陽光電(Concentrated solar Power)及碳捕獲與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技術,並創造成功的市場規模以因應氣候變遷。 依McKinsey公司之預測,如2030年前美國投資500億美元,中國投資280億美元共同發展電動車輛。預估2030年美國電動車輛可達7千萬輛,於美國的車輛市場占有率達46%;中國則有4千萬輛,於中國車輛市場占有率達62%。因此,美國的石油進口可減少18%,中國可減少16%。至於因替代內燃機引擎之使用,每年CO2的排放量,於美國可減少7億噸,中國可減少4億噸。為達成此目標,亦需有其它條件配合,如石油價格上漲到足以刺激消費者使用電動車輛及政府鼓勵消費者使用電動車輛的政策等。 2030年前美國投資160億美元於太陽光電技術,中國則投資240億美元,預估2030年美國與中國的太陽能電力可各占其總供應電力的22%。每年CO2排放量,美國與中國亦可分別減少11億噸與17億噸。另外,美、中兩國將可各創造50萬個就業機會。為達成此目標亦需有其它條件配合,如中美兩國必須分享智慧財產權、太陽光電力輸送系統需改善等。 2030年前,美、中兩國分別投資27億美元及110億美元於碳捕獲與封存技術。預估2030年時,每年CO2排放量,美、中兩國又可分別減少3億噸及15億噸。為達成此目標,亦需有其它條件配合,如中國於2020年前,20%之新煤炭發電廠要使用此種新技術;而美國於2020年前,40%之新煤炭發電廠要使用此種新技術。 麥肯錫專家指出,美、中兩國為共同合作發展上述三項技術,尚需克服一些困難,惟只要兩國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能獲共識,則上述潔淨能源技術頗具發展潛力。 就上述三項技術,我國之發展而言:在電動車輛方面,由於我國電機、電子產業完整且模具技術能力佳,車間通訊、LED、GPS、車用PC等相關零組件具國際競爭力;電動車零件如電池、馬達、控制模組等已逐步切入國際供應鏈;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及車用電池廠商已具發展基礎等特性,其國際競爭能力與國際電動車業者差距不大。我國電動車輛產業已列入六大新興產業之「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中,而「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已開始實施。此外相關單位已有多項計畫相繼投入電動車領域相關技術及環境建構研究。 在太陽光電產業方面,由於我國具備廣布全球之電子產品行銷通路,同時,我國半導體產業技術發達,電子電力等周邊設備與材料齊全,管理、製造、研發人力都具基礎,於政府產業政策支持下,順應著全球太陽光電產業成長趨勢,國內上中下游廠商投資如雨後春筍,台灣已有70餘家廠商投入;具備上中下游完整產業鏈,具發展太陽光電產業利基。 至於國內之碳捕獲與封存技術正在萌芽中,因此經濟部即將成立「二氧化碳補獲與封存技術研發聯盟」,以整合能源局、台電公司及中油公司等單位之研發能量,共同推動建立國內自主技術,加速趕上國際研究進程。 我國同樣面臨全球氣候變遷的問題,亦有責任共同節能減碳。前述三項潔淨能源技術頗具發展潛力,政府將與民間攜手合作,促使此種技術在國內加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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